在越南《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3部法律提前生效后,指引的议定也将很快出台,从而有助解除各住房项目的法理障碍和重新赢得投资商的信任。
专家们对8月1日生效的《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的评价是将有助巩固信心和促进下半年的房地产市场恢复,以及安全、健康及永续发展。
《土地法》新规:土地价格遵循市场原则
按市场原则确定土地价格的规定,是新《土地法》中特别重要的一步。新《土地法》对土地价格的确定原则进行了重大改变,并集中于按照市场原则估价,这将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资金流动性。
2024年《土地法》已取缔土地价格的等级,解决了等级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冲突。新规取缔地价等级,并要求每年更新地价表,以确保地价表准确地反映土地当前的市场价格。
土地价格必须正确反映市场价格事宜,将产生以下具体的影响:
经济专家黄福义表示,最先影响是场地清拆的补偿地价将上涨。这导致开发项目的初步投资总经费增加,导致项目的房地产价格也可能高涨,以确保投资商的利润。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税以市场价值计算也增加,有助于增加国家预算收入,从而为基础建设提供更多资金。
然而,总体来说,《土地法》为越南的土地估价带来了突破性的变化,促进土地估价的效率、透明度以及更灵活、更快速反映接近的方法。
根据市场调整价格和扩大地方政府的决策权,新《土地法》有助提高土地估价流程,给市场和国家预算带来利益。
2014年《住房法》:明确了程序与手续,增加住房供应源
新《住房法》规定,在一级都市和特级都市的坊、郡、市,主要只允许发展公寓。在特别都市的坊、郡、市和一级、二级、三级都市辖区,项目投资商必须建造供出售、租赁、先租后购的住房。按《土地法》拍卖的土地使用权以投建房屋的场地,必须建造住房。上述新规定均为辅助增加民众的住房供应源。
其次,如果2014年《住房法》没有明确规定房屋建设投资项目的阶段,那么2024年8月1日起生效的新《住房法》则明文规定了住房建设投资项目的阶段。
新法律也对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建设竣工阶段、把项目的工程按照《住房法》的规定投入运营和使用的各个阶段进行了规范。增加对住房建设投资项目在实施阶段的具体规定,有助提高房地产项目的程序与手续更明了。
新《住房法》的第三个亮点是明确规定,社会住房投资商获免征项目全部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金和土地租金。投资商不必办理确定土地价格、计算土地使用金、免征土地租金的手续,也不必办理请求免除土地使用金和土地租金的手续。
经济专家黄清田博士表示,新《住房法》也取缔确定土地使用金的手续,这将简化社会住房项目投资商的行政手续。新规也取消居住条件,但把每月收入提至1500万越南盾,并扩大可以购买社会住房的人群。
新《房地产经营法》:遏止投机行为,保护购屋者权益
首先,《房地产经营法》附加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给在一、二、三级都市,特别都市内自建房屋的个人。这项规定有望防止划分地皮出售的情况,而这种情况是导致绝大部分都市地价高涨和房地产投机的原因之一。
黄福义博士也表示,新《房地产经营法》的许多新内容有助确保购屋者的权利,同时筛选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尽量减少因此产生的纠纷。
新《房地产经营法》规定,房地产项目投资商只能收取不超过售价5%的定金,先租后购房屋、未来形成的住房在符合投入经营条件才可投入营运。
关于定金,未来形成的住房付款的新规定自8月1日起生效,这将有助于限制收取过多押金并限制购屋者的风险。
新《房地产经营法》对房地产经纪和经营活动作出严格管理规定。具体,该法规定房地产经营企业必须在住房资讯系统、房地产市场和企业网站上,公开揭露有关房地产和房地产项目的资讯。
新法律也规定,买卖房屋时必须通过银行付款,仅适用于投资商、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劳务经营企业和购买房屋的客户。
法律也规定,个人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必须取得执业证书,并必须在房地产交易大厅服务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服务企业执业。因此,根据这项规定,个人目前不得从事自由房地产经纪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