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富民县集中开展廉洁文化宣讲活动,旨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落实“十大行动”要求。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吴紫竹作“廉洁文化”宣讲。全县各单位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宣传委员、纪检专干,学校、基层派出所、村社区工作人员等12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活动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俊彪围绕深刻认识清廉云南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清廉文化是清廉云南建设的基础工程以及如何以清廉文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稳致远进行动员讲话,对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和廉洁文化“强基行动”的要求和部署进行再强调、再安排,确保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在富民落地见效。
随后,吴紫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宣讲。她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并配以相关案例,其分享内容丰富、案例详实,对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提升纪律意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宣讲强调,为提高廉洁文化宣讲质效,富民县将启动廉洁文化“四必讲”机制,即出现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本合格、资金资源集中单位、新政策新法规出台时必讲。此次宣讲活动是“四必讲”的第一讲,为各单位严格落实“四必讲”机制开了头、起了步。“四必讲”机制的启动将为富民县廉洁文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抓手,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廉洁文化在富民县落地生根。
来源:县委宣传部
编辑:赵珺琪
审核:吉旭
终审: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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