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永新县司法局发布一则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具体如下:
因工作需要,永新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4.直系亲属涉嫌黑恶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6.邪教组织人员;7.有吸毒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永新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永新县司法局(永新县湘赣大道419号县司法局6楼609室)
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学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咨询电话:0796-7722059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以及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视情况不予录用或解除合同。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统一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信息另行通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医院:指定医院。
3.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考察工作由永新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和录用
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薪资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属编外聘用人员,不占用任何编制,不享受司法干警相关待遇,招聘人员为聘用合同制人员。
(二)司法协理员试用期每月工资2600元,试用期满后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附件1:2025年司法协理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5年司法协理员报名信息表
END
来源:永新县司法局
编辑:张 倩
初审:杨 洁
二核:刘 婷
审核:周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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