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修改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人员、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0551-63874792、63827759、638271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50)。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