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政务   2024-08-07 15:17   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江门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方君宁、王罡、吕耀申、刘勇、余江、谷俊仙(女)、陈少瑜、陈进军、陈敏婷(女)、秦恒、翁儒科、梁育钦、彭越、韩光军、熊悦(女)等15名同志为江门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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