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经2023年3月4日安徽工程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章程制定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领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指导的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安徽省学生联合会、芜湖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在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和省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同学听党话、跟党走。
(三)引导和鼓励广大同学走向社会、认识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了解中国的国情和民情,培养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
(四)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对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养,强化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高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五)充分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安徽工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
(二)努力完成本会各项任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 本会会员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者,本会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或向有关部门建议表彰和奖励;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或决议,应接受本会批评和劝阻,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本会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会会员因毕业或其他丧失在校生身份的,其会员资格自行终止。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和省学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由本科学生的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校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是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工作。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因故推延或提前召开,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三)召集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四)决定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宜。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是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其中1名兼任校团联会主席。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任期一般是一年。主席团设执行主席1人,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因故推延或提前召开,主席团成员和执行主席任期相应改变。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在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接受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监督。
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校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召集各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指导、监督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兼任秘书长。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校院两级学生会双向考评机制,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对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院级学生会对校级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
第十七条 学院学生会
(一)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级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
(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选举产生院学生会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分别作为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
学院学代会召开周期为一年,学院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院(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第十八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学院党组织领导,接受学院团组织和学院学生会的指导。
(二)班委会应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三)全面推进实施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全校同学进行遴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一条 校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校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 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研工部)、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应覆盖各学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条件如下:
1.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2.有两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并担任学生组织骨干;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干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5.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曾受过违纪处分或所受处分到期后已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6.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7.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符合相关改革规定要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安徽工程大学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由安徽工程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安徽工程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安徽工程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安徽工程大学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由25人组成、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安徽工程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由20人组成、研究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
三、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第六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研究生会第三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委同意,校党委学(研)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分别由参会的学代会代表、研代会代表差额20%选举,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报校党委批准、省学联备案。
安徽工程大学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根据结构推荐,经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审核确认后,分别由参会的学代会代表、研代会代表差额20%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
四、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正在受学校处分者除外)均有被选举权。
五、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分别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对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〇;对候选人不同意的或弃权的,则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不做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他人一栏中填写姓名,并在其姓名下侧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投票时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票上盖有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或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八、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如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本次大会不再进行选举。
九、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2名、监票人4名;设总计票人 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各代表团代表中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本次选举的候选人不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会议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依次向大会主席团、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并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数(票数相等的以姓氏笔画为序)。最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七、校级组织(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19日,安徽工程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师生活动中心召开。校党委副书记苏国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郑健、凤权,团芜湖市委副书记贾冕茜,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徐迎归,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黄炜,研究生部副主任刘宏建,校团委书记李恒奎,校团委副书记周海林以及各学院团委负责人出席开幕式,194名学代会代表、71名研代会代表参加会议,开幕式由李恒奎主持。
01.宣传报道链接
https://tuanwei.ahpu.edu.cn/2023/1120/c536a205612/page.htm
02.现场照片
03.主要议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团十九大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安徽工程大学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安徽工程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安徽工程大学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安徽工程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安徽工程大学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安徽工程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安徽工程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安徽工程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开展代表提案相关工作。
八、校级组织(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安徽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具有安徽工程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上进,身心健康,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重修、补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5.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在学习上、生活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6.热爱学生工作,群众基础良好,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议事能力和一定的从事学生工作能力。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1.学代会的代表以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确定名额,代表名额不足三人的以三人计。研代会的代表以研究生会会员人数的3%确定名额,代表名额不足三人的以三人计。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2.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学院总代表人数40%;
3.女性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学院总代表人数25%;
4.若学院总代表名额大于10人(包含10人),则党员(预备党员)的代表数不低于学院总代表人数的10%;
5.若学院总代表名额大于10人(包含10人),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的代表;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候选人推荐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要从班级团支部开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班级团支部和多数学生的提名,经本学院团委初审后,确定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若符合代表条件,所在班级团支部应优先推荐,并列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
各学院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并形成考察材料。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学院考察结束后,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数),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代表选举
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研究生全体学生大会),通过差额20%的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代表选举。
5.上报正式代表
各学院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后,选举结果报校学代会(研代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经校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工作组批复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
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团委(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五条 日常考评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日常考评占述职评议50%。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三全六专”各项工作,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与《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六条 日常考评得分由学生会(研究生会)所有工作人员评分(占50%)、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教师评分(占50%)两部分构成。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七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述职汇报。内容准确充实,汇报流畅。密切结合学生会(研究生会)功能定位,突出重点、成效显著,找准问题,不宽泛、不飘浮。
第八条 集中考评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占50%)、相关职能部门评分(占25%)、校团委评分(占25%)构成。
第四章 结果及运用
第九条 述职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第十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议结果将作为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议等次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在团内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推荐参加青马工程培训班等事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一条 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要予以劝退、免职。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评议结果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其他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不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编辑:范心怡
图片:团学融媒体中心
审核:周海林 孙琳瑶 阮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