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原县长李翔已被查!山西三名干部被通报!1人犯危险驾驶罪……

创业   2024-09-14 23:54   广东  

山西省纪委监委9月12日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运城市绛县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党组书记、县长李翔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1年至2023年,李翔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万余元,以及高档烟酒和手机等礼品。李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李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翔(资料图)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李翔已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翔,男,汉族,1982年4月出生,山西夏县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职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2012年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效能监察室主任,2014年任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后同时担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忻州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委员。

2016年,李翔任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副经理,2018年任山西国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2020年7月任临猗县委常委、牛杜镇党委书记。

2021年2月,李翔任绛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后当选县长。2023年10月20日,李翔辞去绛县县长职务。

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通报的案例均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省委一以贯之从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扛牢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学习教育到位、研究部署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建设到位,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提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云州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一级主任科员黄某某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中午,黄某某接受云州区昌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宴请,在工作日违规饮酒并驾驶机动车在云州区坪邑西街行驶,被平城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2024年7月28日,黄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云州区委组织部原四级调研员童某滥发实物补贴的问题
2021年2月22日,童某在担任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老干部局局长期间,老干部局用公款购买29套工作服,每套价值520元,共计人民币15080元。童某违规决定将29套工作服发放给老干部局工作人员。童某为工作人员滥发实物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4年1月19日,童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柴某某违规为他人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2020年11月8日,柴某某违规为非区文化和旅游局且没有办理任何借用手续的职工,报销差旅费共计4324元,2024年1月19日,柴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视而不见,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有的违规报销差差旅费等,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无视纪律、触碰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自我约束,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真正做到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抓紧抓实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紧盯关键节点,持续加大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治“四风”顽疾,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出重拳,对反弹回潮问题绝不放过,对隐形变异动向时刻防范,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推动弘扬新风正风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谱写现代化云州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来源:政事儿、清廉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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