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垃圾处理费缴费又增新渠道--黑龙江省微信端城镇垃圾处理费小程序2024年11月8日正式上线开通,只需简单几步,用手机就可以轻松完成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缴费,省时省力。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微信端城镇垃圾处理费小程序如何操作使用:
一、黑龙江城镇垃圾处理费入口
(一)打开微信,点击搜索栏中输入【黑龙江城镇垃圾处理费】。
(二)在搜索结果中找到小程序【黑龙江城镇垃圾处理费】。
二、实名注册
实名注册仅在用户首次使用城镇垃圾处理费小程序时,需进行实人认证注册(人脸识别),当注册成功后,再次进入小程序无需进行注册,直接进入城镇垃圾处理费主界面。
(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
(二)开始实人认证及注册(人脸识别)。
(三)认证注册成功,进入城镇垃圾处理费主界面。
三、自然人申报缴纳流程(自主申报)
(一)申报缴费
1.自然人申报。自然人进入【费款申报】模块,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所属的省、市、区及街道,填选办理年度以及选择对应的本年度应缴纳金额进行申报。
【提示信息】是否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选择“是”,不申报选择“否”。
2.自然人缴费。申报成功后,提示“受理成功”,点击“确定”,自动跳转【费款缴纳】界面进行费款缴纳操作。点击“获取未清缴信息” —— “开始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费款缴纳支持微信渠道缴费(如手动进入则通过【费款缴纳】模块进入)——“发起缴款请求”,弹出“友情提示”无问题,请点击“已了解,去支付”,点击“开始缴费”,点击“去支付”—— “立即支付”。
【提示信息】
1.零点到早上6点之间无法进行缴款。
2.发起缴款请求后会锁定费款信息同时生成电子税票号码。
3.若缴款失败需手动点击返回按钮跳回税务App主界面,对已经生成的电子税票号码的税费信息进行作废(详细操作流程见(三)申报作废-2.缴费未成功作废)。
4.在缴款成功后,可点击【票据开具】按钮,查询缴款状态,能够查询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即为缴费成功。
(二)票据开具
1.票据开具。费款缴纳成功后,可通过【票据开具】功能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本功能提供pdf文件进行下载。
2.票据补开。非税票据补开功能是《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的补偿功能。当首次开具完《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后,再次开具可通过【票据补开】模块进行补开。
(三)申报作废
1.申报作废。当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错误或需要更正时,通过【申报作废】功能模块进行申报作废,在作废成功后通过【费款申报】(自主申报)模块进行重新申报。
2.缴费未成功作废。此功能模块是非税缴纳的补偿模块。在缴费过程中若操作失败、取消或中断付款,需再次缴费,可通过【开票作废】模块,对已经生成的电子税票号码的税费信息进行作废,作废成功后通过【费款缴纳】模块继续缴纳费款。
【提示信息】若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