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政务   2024-12-17 09:06   安徽  





2023年7月1日至3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合肥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合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纵深推进巢湖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2023年7月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0余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巢湖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级总河长、市级总林长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就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80余次,先后赴环湖县(市、区)调研督导巢湖综合治理、蓝藻防控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余次。截至目前,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54个,下剩33个扎实推进中;通报的2个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取得明显进展,其中,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另1个问题正按序时推进;转办637件信访件已完成验收销号621件。对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开展了责任倒查,共对15个单位(党组织)和3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其中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工作人员10人;给予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8人,责令检查15人,诫勉4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强化创新探索,有序推进“双碳”工作。编制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建设碳普惠平台。积极推进高新区碳积分试点园区建设。督促22家重点控排企业编制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和2024年度质控计划,开展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2023年度湿地碳汇方法学开发项目初稿编制。
实施系统治理,纵深推进巢湖综合治理。深化点源、线源、面源、内源四源同治,完成172个直接入湖排口溯源排查,形成巢湖入湖排口“一张图”。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山水工程47个子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7.7亿元。完善95个网格管理体系,2023年巢湖主要污染物总磷、总氮、富营养化指数均同比下降,2024年1—11月,巢湖富营养化指数同比下降1.9,连续四年实现蓝藻不聚集、无异味,2023年至今未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
深入排查问题,加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肥西县派河流域雨污分流整治工作成效入选2023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正面典型案例。开展中央及省级层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共核查问题231个,信访件164件。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点位强化监督和“四非”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23个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实现全覆盖。2023年7月以来,共拍摄两批次市级警示片,曝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01个,全部双向交办。
集中专项整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攻坚大气环境治理,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扬尘污染等污染防治攻坚战,优良天数比率连续两年达到86%。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持续加强杭埠河、白石天河等清水河流保护,开展南淝河、板桥河、二十埠河、派河、王建沟等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源头防控土壤环境治理,完成马合钢等污染地块修复。加快“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危废管理考核评估全省第一。
加强产业招引,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207个项目录入“双招双引”平台,总投资额880亿元,产业链实现产值223.47亿元,同比增长3.2%。申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34个,其中17个项目已成功入库。将全市划分为73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指导辖区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参加“两山”基地遴选。
深化推进改革,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排污权交易工作已纳入市委深改委2024年改革任务,市生态环境、财政、发改等6部门联合落实排污权核定、分配、监管及储备管理工作。完成《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印发《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力度,2023年全市投入绿色转型建设资金158.44亿元,2024年市本级安排绿色转型专项预算111.5亿元。
压紧压实责任,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巢湖综合治理联合监督工作方案》,2024年组织召开了2次巢湖综合治理联合监督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打造合肥最好名片重点任务安排考核方案〉开展重点任务考核的通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巢湖综合治理,打造最好名片”重点任务落实列为单项考核指标,把对牵头市直部门的考核纳入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通过督察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2023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4年1—11月,巢湖水质保持Ⅳ类,全市国家、省、市考核断面达标率96.1%,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水质优良率89.2%,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2024年1—11月,全市PM10浓度为5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附件:合肥市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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