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海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践行、推动工作。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督察部门的安排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察职能,致力于提升警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警令畅通,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且关键的作用。
发挥督察职能。始终坚守“严格督察、公正执纪、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全年累计开展各类督察行动达280余次。其间,共出动督察警力645人次,对基层所队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检查,检查次数多达28个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9个,下发督察通报24份,督察通知书13份,检查执勤岗位82次,坚决纠正警容风纪问题164人次。
强化日常管理。始终坚持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六项规定”行为“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2024年共填写领导干部自查34份,民辅警自查176份,“三个规定”承诺书239份,集中学习典型案例4次,有效防止了干预司法活动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廉洁。同时为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兴海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在重点时期、重大活动、节假日,提前进行提示提醒,反复强调,督促全体民辅警紧绷严格遵守“六项规定”这根弦,共开展现场督察90次,警示教育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签订了《六项规定承诺书》210份、《兴海县公安局民辅警禁酒承诺书》169份、《兴海县公安局民辅警廉洁自律承诺书》120份,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民辅警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130人次,以不打招呼的方式突击检查、集中夜查的方式开展酒精检测35次,出动警力110人次,覆盖全局人数达1860人次。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始终将民辅警维权工作作为“爱警暖警”的重要工程,最大程度地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震慑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学习《青海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开展外部宣传23次,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1000余份,出动警力52人次,受教群众1500余人次,确保了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2024年,共接到民警维权诉求1起,办结1起,为执法单位和民警在依法履职中遭受不实甚至恶意举报、投诉澄清事实,召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会,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影响。数字督察赋能。始终坚持将数字督察置于公安工作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全力构建“数字引领、数字决策、数字监督、数字创新”的现代化警务督察新模式。2024年在上级督察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筹备建立数字督察中心,配备视频系统2套,对全县6个派出所和1个执法办案单位中心接通内部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取得初级分析师资质的专职民辅警2人,我局数字督察中心现已具备初级数据建模能力,实现了对基层所队民辅警履职尽责、遵守纪律等情况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管,解放了督察警力,延伸了督察触角,提升了督察效能。从严管党治警。始终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认真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纪律要严”的要求持续深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共签订《兴海县公安局民辅警严格遵守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承诺书》《兴海县公安局民辅警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兴海县公安局民辅警严格遵守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规定承诺书》860份,开展警示教育3次,赴海南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实地接受警示教育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兴海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从严管党治警”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协助局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警,着力提升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警务督察工作高质量发挥,进一步加强督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督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督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