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不传谣
不造谣
不信谣
城北网警提醒您
抵制网络谣言我们这样做
网络谣言漫天飞
真真假假不易辨
谣言危害需知晓
法律意识要增强
抵制谣言很简单
从我做起共承担
【了解谣言危害 清晰分辨谣言】
网络谣言的编造者和传播者,往往是出于某种目的,如博取关注、牟取利益、诋毁他人、煽动情绪等,利用网民的好奇心、同情心、恐惧心等心理,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了网民的名誉、财产、人身等合法权益。
网络谣言似洪水猛兽,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危害性极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恐慌、不安、愤怒等负面情绪,破坏社会信任,损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序。
【抵制网络谣言 我们这样做】
01
加强辨识不信谣:
网络谣言随处可见,加强信息辨别能力是预防受骗的首要条件。在遭遇疑似谣言信息时,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面对不确定的信息,应主动搜索相关信息,关注权威媒体报道,验证是否有标题党、博眼球等现象,是否符合常识以及科学原理。
02
心有法度不传谣:
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正式发布的消息,不轻信不盲从。转发前应考虑信息是否有确凿根据来源,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03
合理上网不造谣:
要树立正确的网络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网络道德,不蓄意制造谣言、恶意毁坏他人名誉。要有责任心和公民意识,通过互联网传播积极向上的信息。要定期更新个人账号密码,积极使用网络安全工具,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减少受到恶意软件和网络攻击的风险。
【学好法律知识 做好自身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共同参与网络建设
坚决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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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网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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