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一地人民法院关于公布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百科
2024-12-20 17:37
内蒙古
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等行为的以下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对于已被公布预拘留的被执行人,既不履行义务,又不积极联系法院说明情况的,一经查找到被执行人将立即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名下财产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END ·
▍内容来源:商都县人民法院
做有温度的创业空间
创业辅导、商务策划、信息服务
WWW.NMGZCK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