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6日)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
发布关于治理
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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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平台的内容生态和用户体验,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对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行政区域及职业资质的情况,展开持续治理。自7月26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驳回违规命名申请约115632个,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微信公众账号5472个,典型案例如下。
二、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三、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四、无资质使用职业名称
为避免引发公众误解,无资质认证账号的资料应谨慎使用相关用词。
1.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如:新闻、报道、热线、资讯、快讯、频道、栏目、访谈、时事、法讯、周刊、卫视、联播等。
2.关联党政军机构的名称。如:政法、统战、军政、发改委、社科院、统计局、卫健委等。
3.涉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专业领域的名称。如:律师、医生、记者、主持人等。
微信公众平台呼吁,请广大创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账号。同时,广大读者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进入账号主页——点击“...”——点击“投诉”——选择“混淆他人投诉”。
留个“小星星”再走吧~
金水区融媒体中心
统筹|王珺洁 刘宇晓
编辑|董礼 闫艳
来源 |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
投稿邮箱|zzjsfb@126.com
提醒:如转载,请注明来源“金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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