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我市举行《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于2024年6月28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9月2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立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关情况。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迅速发展,城镇燃气使用日益普及,燃气用户数量增多,导致燃气安全管理治理难度大、问题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教训,根据我市燃气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和执法的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条例》。《条例》的出台将对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深入燃气企业、使用单位和居民小区调研当前燃气安全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利用报刊、网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让民众意见建议得到充分的表达与尊重,让法规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条例》共6章37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建设安全、经营安全、使用安全、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重点规定了燃气规划建设要求、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燃气用户的安全责任,更加注重解决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问题、规范建设保障源头安全问题、经营者和使用者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的格局问题,体现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四个特点,既依法设定了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和经营单位权利和义务,又突出问题导向,设置有力的监管措施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切实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2024年6月28日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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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建设安全
第三章 经营安全
第四章 使用安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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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