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再冻结大片区域

民生   2024-09-03 11:01   浙江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

北辛街道西七里沟、后屯区域范围内

建设的通告


滕政通字〔2024〕5号


为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整体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结合滕州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对北辛街道西七里沟、后屯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及项目建设等进行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南起通盛路(善国中学、善国璟园小区及城建珑悦城项目C区除外),北至红荷大道,东起善国北路(善国璟园小区及城建珑悦城项目A、B区除外),西至大同北路(和馨园南区、崇文学校及和馨园北区除外)(具体冻结范围以现场划定的红线为准)。

图源:网络

大致位置示意图,具体冻结范围以现场划定的红线为准


二、冻结时限
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三、冻结内容
(一)新建、翻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筑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房屋的产权确认、产权调换、买卖、抵押、赠与、析产、租赁、危旧房屋鉴定和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四)进行各类形式的房屋装饰、装修;
(五)抢栽抢种果树、花木、苗木等地上附着物;
(六)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其他相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自然资源、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文化、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停止新办冻结范围内的一切手续。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辛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冻结范围的巡查力度,严格监管冻结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行为;对2017年4月1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通告》(滕政通〔2017〕6号)后,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对冻结范围内新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由各责任单位或村(居)民按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对冻结范围内凡不服从管理进行违法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凡不听劝阻,影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冻结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冻结范围内的改造建设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日


(以上文字部分为自动识别,如有讹误以官方公告为准)

商务合作丨1399989794

法律支持丨刘彤 15863205648

滕州新势力
记录滕州人的365天!每日提供滕州吃喝玩乐等各种新鲜热辣的精彩内容,还有折扣、智能查询等强大功能。还有一些不能说的秘密,撩我,等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