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检察辅助、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西双版纳州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密意识强,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同等条件下,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有文秘工作经验、法律专业、驾驶证的人员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拥有营业执照)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人员;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吸毒、有吸毒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5日。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到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9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要提交《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规照及《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咨询电话:5173836、13988119192。
(二)资格审查。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政策及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考察体检。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 ,组织体检。
(四)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四、有关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勐海县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