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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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稳定性和安全感既需养老金融的加持,更需养老服务的市场化改革,还需为政府主导作用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划清边界,并加强协同。
作者 | 一财评论员
养老服务正在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2035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意见最突出的亮点,是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金融,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信贷融资需求;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养老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拓展养老服务信托业务,推广包含长期护理责任、健康管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将为其注入新驱动系统,引导更多经济社会资源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丰富养老服务品种,为人们提供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
当前中国处在中度老龄化阶段,银发经济正形成中国经济的增长点,同时中国面临未富先老问题,养老服务体系尚处于建章立制的初级阶段,边干边学、干中学,成为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有助于决策系统更敏感地捕捉到养老服务市场的变化。
意见为养老金融搭建了“三三制”的养老服务场景框架体系:即通过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搭建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优化机构养老等三类养老形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配置资源和社会参与的三方协同机制。
这基本勾勒出了中国养老服务场景框架体系,为金融如何进入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一幅清晰素描图,可引导金融机构基于各自优势,制定具体的养老金融服务方案,为养老服务体系安置信用引擎,更好地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当然,大力发展养老金融,让养老与金融产生化学反应,需在养老与金融两方面找寻到触点,探寻合作聚焦解。
从金融角度,金融活动一般关注两点:一是商业可信性和拥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一是风险可定价和交易,两者同时满足,金融参与养老活动才能从外部性激励转向内生自觉。任何一个不能满足,就需外部信用输入,如担保增信等。
就当前国内养老服务体系看,不同的运营方式和服务对象,其养老服务体系的回报率和风险可承载能力等都不一样,这会对金融机构带来不一样的风险概率分布特征和风险定价。
如目前基本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尽管通过地方专项债筹集资金来解决投资问题,但市场普遍担心这类项目缺乏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难以自负盈亏,从而不得不需要地方财政担保增信,而这是地方专项债明确禁止的。事实上,近年来很多地方通过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一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少因为经济可行性问题不得不采取明股实债模式。
同样,不论是政府性融资担保,还是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能否在市场有效推进,最终还要看其底层资产的风险可承载能力和所能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能力等。
为此,要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关键是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体系建设,真正将政府采购市场与商业市场融合在一起,提高养老服务体系的自主经营能力和投资收益率,增强养老服务市场的风险可承载能力等。
一方面,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为人们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即政府开放其采购市场准入,人们可通过选择在政府采购名单的企业购买服务,以满足其需求,从而打破市场分割;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可提高边际收益率,增强相关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开发更加丰富多元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意见给出了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目标,为人们提供未来的安全感和稳定性。牢固这种稳定性和安全感既需养老金融的加持,更需养老服务的市场化改革,还需为政府主导作用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划清边界,并加强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