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聚才引智·鸿雁归巢”公告

政务   2024-11-08 22:46   内蒙古  

迎鸿雁·汇人才!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扎赉诺尔区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等规定,启动扎赉诺尔区“聚才引智·鸿雁归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扎赉诺尔区域外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户籍且在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工作或生活的;
3.扎赉诺尔区或满洲里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聚才引智·鸿雁归巢”工作在区委领导下统筹推进,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牵头组织实施。
(二)坚持事业为上。优先考虑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归巢申请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扎赉诺尔区工作至少满5年(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三)坚持编内调配。归巢人员必须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不得超编制进人,不得超职级职数进人,不得超岗位设置聘岗。
(四)坚持兑现待遇。归巢人员享受《扎赉诺尔区刚性引进人才补助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归巢人员不保留原有职务,按照职务等级享受对应职级待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及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坚持执行回避。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
(六)坚持公平公正。“聚才引智·鸿雁归巢”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择优比选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除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合格(称职)等次。
7.申请回引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2.原用人地区、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3.近5年在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的;
7.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8.一年内跨区域调动两次及以上的;
9.其他不得调动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活力扎赉诺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本人申请
1.申请方式
采取线上方式接收申请,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发送至zzbrcgz@126.com。
2.申请材料
(1)扎赉诺尔区“聚才引智·鸿雁归巢”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等与适用范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相关要求
(1)申请人员将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及报名表WORD电子版压缩为文件包,并命名为“姓名+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申请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联系沟通。
(三)资格审核
区委组织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员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
(四)人才储备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纳入“聚才引智·鸿雁归巢”人才库。
(五)择优归巢
“聚才引智·鸿雁归巢”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各部门单位开展。
1.提交筛查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人才储备库内筛查申请,区委组织部根据筛选条件提供符合条件人才名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交申请启动人才归巢工作:
(1)补充工作人员空缺;
(2)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员;
(3)新组建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4)其他工作需要。
2.提交用编申请。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归巢岗位,按程序向区委编委提交用编申请,编制使用计划下达后开展“鸿雁归巢”工作。
3.确定考察对象。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名单内人员进行综合对比,根据岗位情况,每个岗位可确定1-3名考察对象人选,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将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对象在提供申请材料要件的基础上,还应按照要求出具以下材料: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意见;
(2)申请人员所在县级及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加盖机构编制部门公章;
(3)申请人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岗及同意调出证明。
5.实行择优调配。考察人数与岗位数量一致时,由考察组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汇报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人员数量超过岗位数量时,当个别岗位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其他岗位通过考察人选中征求本人意见后择优提出调配建议。
6.开展集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及调配情况确定拟调入人员,在活力扎赉诺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7.办理调入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提交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调入手续。
8.执行服务期要求。归巢人员2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扎赉诺尔区,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归巢人员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扎赉诺尔区以外的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不得通过借调、交流、调离等方式离开扎赉诺尔区。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赉诺尔区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归巢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才归巢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归巢人员申报意向单位应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申报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鸿雁归巢”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和处分。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归巢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工作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及有关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鸿雁归巢”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阶段发现有归巢人员不符合归巢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归巢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470-6522157(扎赉诺尔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8日


附件:扎赉诺尔区“聚才引智·鸿雁归巢”申请表.docx

来源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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