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卫东: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前一阶段省委召开了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施意见》,吹响了吉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
为推动工作落实,回应社会关切,我们将举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区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本部门本地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今天举行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昕先生,为大家介绍“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有关情况。共同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法院副院长赵东巍先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先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吴跃岩先生、省司法厅厅长刘川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首先,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昕先生介绍情况。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昕:
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是省委高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旗帜,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篇章的总动员、总部署。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用两个专章对法治吉林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部署,既体现了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在省委改革全局和全省中心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争先进位,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打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上体现新担当。安全基础不牢,发展大厦就会地动山摇,政法机关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上肩负重大责任。我们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筑牢边境安全稳定防线。以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为抓手,持续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以及涉枪涉爆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压紧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强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
二是在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上展现新作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我们要深刻体悟“最后一道防线”的分量和责任,全面深化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检查,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规范运行。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轻罪治理体系,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街接、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错案倒查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严防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上取得新成效。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政法机关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主责主业,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健全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完善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让“遵守法律即安全、按章就能办成事”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要聚焦企业急需、群众急盼,健全行政执法、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更好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请问目前全省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发挥如何?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提升?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昕: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省委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纳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政法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四有”(有编制机构、有力量进驻、有专门场地、有经费保障)为标准,着力加强县级综治中心建设,推动了省、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建设整体跃升、均衡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有55个县级综治中心达到“四有”建设标准,市、县、乡三级覆盖率达到100%。推动了各种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功能聚合。每个县级综治中心均设置了“一站式”公共服务窗口,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人社、住建等部门进驻中心联动化解纠纷,实现了从各自为战向抱团作战转变,效果是很不错的。推动了矛盾纠纷诉、访、调无缝衔接、效能倍增。县级综治中心新建速裁法庭48个,构建了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35.5万余件,化解34.1万余件,化解率达到96.1%。
目前,我省综治中心建设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要以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为目标,本着“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思路,聚力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确保群众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办得了、办得好。
要着力提升县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统筹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多中心合一”,让人民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个门”,解决“来回访”“反复访”现象,减轻群众“诉累和访累”。
要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依托综治中心,坚持职能统筹、权责明晰、高效运转,建立群众诉求“首办负责、即接即办、分流转办、跟踪督办”运行机制,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技化水平。发挥综治中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前沿哨”和排查治安风险隐患“终点站”的作用,坚持科技赋能、数据驱动,迭代升级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静态传统型向动态数字化转型,夯实平安吉林建设的根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在社会对“执行难”问题高度关注,请问吉林省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哪些“硬措施”?
省法院副院长 赵东巍:
执行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多次部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近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但拖延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通过综合施策,实现系统治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本次省委全会都对此作出重要部署,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重大任务,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住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这个关键。我省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深改委批准,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省份。全省法院将以此次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健全完善执行实施、执行裁决、执行管理“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全面构建“下级法院执行局接受本级法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局双重领导,执行工作以上级法院执行局领导为主”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紧执行工作质效这个根本。发挥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优势,推动交叉执行、终本清仓以及关联案件集中管辖和协同执行等工作,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联动运行、协调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执行联动、信用惩戒、交叉执行等工作机制,深化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改革、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等我省法院自主开展的改革项目,确保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三是抓实执行活动监督这个保障。加强案件流程节点动态监管,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执行节点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发挥执行裁决、“有信必复”等监督制约作用,健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执行工作社会监督制度。同时,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解决“新三难”问题的六项措施》,持续整治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人民网:省委全会对深化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请问吉林省围绕检察机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哪些新的考虑和安排?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唐永军:
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要做到“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着力把强化检察管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真正把精力聚焦在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首先,加强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年初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我省迅速出台了落实《意见》的二十条具体举措,推动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大管理”工作格局。
其次,我们将管理的目标聚焦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来,采取各条线、各部门一体融合监管方式,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深度研判检察工作态势,同时把宏观分析与微观评查有机结合起来,以高水平管理推动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在推进管理工作中,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检察权内外部监督,切实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特别是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四大检察”业务中的全覆盖,加强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检察听证,畅通人民监督渠道。
第三,我们不断加强对管理过程的优化和管理结果的应用。为了不让检察官被数据所困、被考核所累,将主要精力聚焦于监督办案之上,我们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最高检提出的“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上来,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办理案件。同时,将管案与管人有效衔接,实现对 “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互促互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法治日报: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请问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建设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吴跃岩:
平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建设、守住安全底线的部署要求,树立新警务理念、完善新运行模式、健全新管理体系,打造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融合警务、协同警务,实现超前预警、精准防控、精确打击、高效处置,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第一是以更大力度夯实基础防范,持续深化“警地融合”“警民融合”机制,推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3000余名警力常态下沉基层,让民警从“下社区”变为“在社区”,扎实开展入户走访、矛盾调解、治安防范等基础工作,近距离服务和保护群众。不断深化社会面协同管控新机制,大力推动警力前置、警务前移,最近全省公安机关在社区街面、医院学校、广场公园以及治安复杂场所科学布设固定警务站、移动警务仓233个,采取人、车、无人机、视频多种巡逻方式,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处置率,给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第二是以更强决心严打违法犯罪,聚焦扫黑除恶斗争,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行霸”等系列专项行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聚焦“群众身边小案”,进一步完善案件快侦快破和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做到“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必追”。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综合治理,优化升级防范反制措施,加强专业劝阻队伍建设,提升预警率和拦截率,更好地守住群众的“钱袋子”。
第三是以更实举措守住公共安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抓好“减量控大”专项工作,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风险管控,严打治理飙车炸街、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威胁群众人身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对散装汽油、危化品、烟花爆竹等产品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保护生命。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探索采取“科技+人力”、风险无感管控等有效方式,确保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群众工作生活的影响。
省司法厅厅长 刘川: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我们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我们初步构建了以《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吉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为骨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四张清单、一案三书为支撑的制度体系,接下来,我们将加快《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办法》的制定进程,旗帜鲜明地向全社会传递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二是持续推进规范体系建设。把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成效体现在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上。近两年,我们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三是持续推进监督体系建设。横向上,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案审查、检察监督等工作链条;纵向上,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四是持续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培训规划,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协作的效率和效果;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手段在执法监督、案件办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大公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本次省委全会也对此作出重要部署。请问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在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法院副院长 赵东巍:
司法责任制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是司法领域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就司法审判工作来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关键是落实和完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也就是正确处理好“权”和“责”的关系。从当前司法实践看,“放权”有余、“监督”不足依然是制约司法责任制落实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这一主攻方向,在控好“权”、严追“责”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改革: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完善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党组把握司法政策取向、审判工作导向的重要职能,加大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政治把关。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领域顽瘴痼疾。
二是聚焦权责一致,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全面推行案件“阅核制”,加强对院庭长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突出法官办案主导地位,推动合议庭成员履行法定职责、独立发表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专业监管功能,落实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部门的动态监督职责,完善全流程案件监管体系,实现对审判权的闭环式监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内、外部监督有机贯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聚焦裁判统一,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程序,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遵循执行权运行规律,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四是聚焦公正司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省法院出台的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在职人员任职回避、离职人员从业限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司法责任追究,落实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法官惩戒与绩效考核、员额退出、纪检监察等程序有机衔接。
凤凰网:省委全会对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重要部署,请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如何发挥积极作用,以及下一步采取的新举措和实现的新目标?
省司法厅厅长 刘川:
一是法律咨询“一线通”。公共法律服务联合运行管理中心的热线平台,提供全年无休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月均咨询量超3万人次。未来将在规模化的基础上做好精细化服务,持续优化涉企、老年人、朝鲜语等专席服务质量,增设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专席。
二是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建设了10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实体平台,下一步将优化“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都可以在这里“一次办好”。
三是掌上服务“扫码得”。推出“吉法福”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通过微信扫码,即可获得紧贴市(州)政策和法规的在线咨询服务。目前在吉林、白城地区试运行,下一步我们将总结试运行经验,优化小程序服务制度和流程,发挥小程序便民作用,在全省大力推广使用。
四是智能终端“广布设”。首批200台自主研发的“吉法智”智能终端机已布设到全省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地区,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无人超市”。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吉法智”的维护、布设和功能升级。
五是精准普法“上云端”。推出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标志性媒介“虹厅发布”微信视频号。我们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持续加强精准普法,开辟“情景普法”和“公服播报”等专栏,潜移默化地将法律常识深深植入群众心中。
香港商报: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在线政务平台服务能力等。请问,如何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更加主动、更为有效地服务吉林振兴突破,让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吴跃岩:
公安政务服务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按照省委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服务模式、职能整合、政策供给、数据共享、网上集成等方面,全面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研究制定促发展、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努力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更直接、更现实的获得感。
一是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深化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为主体,以“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一网办”、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就近办”、车管所“限时办”为辐射的“一体三翼”公安政务服务新体系建设,在全省市县两级74个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安“一窗通办”窗口,配备“全科民警”,开辟企业专窗、潮汐窗口等特色窗口,推动除受场地限制的其他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现“一站式办理”。全省964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升级为综合服务窗口,公安高频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疑难复杂事项接诉即办,让企业群众没有难办的事。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开展“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专项攻坚,便利群众就近办、便捷办、高效办。我们还将创新审批举措,推行“互联网+”方式受理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放宽申请时限,减少审批流程,让群众企业更多受益。
二是推出支撑城乡融合发展新举措。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出台城镇无住房人员“想落就落”、省内乡村“有房可迁”、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认证条件,外来人口只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人才评定证书,即可申领居住证,让群众更方便、更直接地享受到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我们还将落户和办证窗口搬进全省66所高校,为毕业生留吉回吉迁移户口、办理证件提供高效服务,吸引更多人才在吉林落户就业。
三是拓展交通管理服务新渠道。大力推进车驾管业务便利化升级,将驾驶证换证、检验标志核发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放到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警务站,推出物流运输重点驾驶人审验和外卖快递公司摩托车考试现场办理服务,开设服务企业“直通车”,开展上门查验和网上审核,为企业减成本,为群众增便利。
四是出台出入境便民惠民新政策。加大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供给,积极争取外国人免签入境政策,建立移民融入和出入境事务服务中心,完善外国人入出境、停居留、移民融入服务全链条响应机制。深化出入吉林便捷化专项行动,简化长春、延吉、珲春三个口岸签证签发手续,积极推进图们江出海旅游项目办证,助力边境旅游产业发展。
吉林日报: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了持续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法机关下一步要有哪些新的举措?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唐永军:
企业兴则经济兴,为更好服务构建吉林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我们打出来了一套“组合拳”,护航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做好“保护”的文章,切实优化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们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针对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打击企业内部犯罪、利益输送犯罪,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另外,对于涉及内幕交易、职务侵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数十起重点刑事案件,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及时指导各地严把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做好“协同”的文章,积极落实府院联动各项工作部署。我们同省应急厅等10家单位会签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同省市场厅共享相关认定意见行刑衔接平台,建立健全协作联动等机制,合力护航企业发展。我们结合个案办理,总结发现部分行政执法和企业行业发展共性治理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实现源头治理。尤其是在办理知识产权类案件过程中,更加注重各项检察职能的融合,着力实现“办一案、护多企、治一片”的良好成效。三是做好“服务”的文章,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围绕我省重点领域,我们面向有影响力和现实法治需求的企业聚集地、高新产业示范区搭建检察护企联络平台,常态化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省检察院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民营企业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聚集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依法经营能力、依法维权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方面制定了29项工作举措。聚焦长春高新产业集群,拟定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系统化课程,为长光卫星等19家科技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全省各地区检察机关还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检察长直通车、助企服务站、护企服务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站等形式多样检察护企工作模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持续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针对企业关切、聚焦群众所需,不断丰富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来源:平安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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