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尊敬的广大业主:
你们好!年关将近,又正值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小区架空层、楼道内、单元门口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部分业主将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严重影响了业主的进出通行和居住环境,同时也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为了创建整洁有序,畅通无阻的小区秩序,还全体业主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我镇将于2024年11月26日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公共区域堆放物、占道物进行集中清理。请广大业主朋友于2024年11月25日前自行清理堆放的杂物,逾期未清理的将视作废弃物处理。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官桥镇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专班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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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林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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