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挽损
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安全+满意
“小案不小,牵动民心”
陆丰公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
影响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
快速破案,追赃挽损
倾力保民安,让守护更有温度
锦旗无声映初心,小案精办暖民心
11月18日下午
辖区群众将一面题有
“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廉洁奉公”
的锦旗
送到南堤派出所民警手中
感谢办案民警迅速抓获盗窃嫌疑人
为其挽回损失
11月12日10时许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自家客厅放置的一部手机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研判发现杨某(男,山东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
且作案后逃窜至揭阳市
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揭阳市后发现
嫌疑人又逃窜至汕头市
在汕尾市公安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当晚20时许
民警在汕头潮南区将杨某抓获归案
追回被盗手机一部
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被盗手机
小案快破,破解群众心头的民生大事
11月12日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其父母独自在未装修的自建房居住
外出后回来打开房门一看
一陌生男子正在家中翻捡物品
被发现后立即翻窗驾驶车辆逃跑
经清点发现家中现金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立即开展
案件勘查和摸排工作
调取沿线监控视频逐帧分析排查
在汕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11月13日0时许
办案民警在东海街道
抓获犯罪嫌疑人庄某(男,25岁,东海人)
并追回被盗部分财物
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来源:平安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