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居老人去世,留下300万房产,妹妹去继承,却被告知:房子已赠与水果摊主

文摘   2024-10-16 09:00   江苏  

近日,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水果摊主刘某所有。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让遗赠扶养协议这一话题进入了更多人的视野。据了解,该案中的老人老马在妻子和独子相继去世后,与水果摊主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刘某负责老马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而老马则将个人财产,包括不动产、存款及其他财物遗赠给刘某。2019年,该协议在普陀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然而,在老马去世后,其妹妹和外甥等人对协议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认为老马在签署协议时存在精神障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过一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老人的房屋、房屋内财物以及其名下账户的资金余额归刘某所有。然而,这一判决结果并未得到老马亲属的认可,他们表示将上诉。

随着案件的持续发酵,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法律概念也逐渐被更多人了解。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并在受扶养人死后享有其财产的协议。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分配上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效力。

法律人士指出,遗赠扶养协议为解决孤寡老人养老问题提供了一种有效方式。然而,在签署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公证、亲属阻拦等多个问题。例如,在签订协议时,双方都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也需要明确写出遗赠财产的范围以及扶养人提供扶养的具体范围和期限。此外,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老人最好在家族亲属间公开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并找一些熟悉可靠的人作为协议见证人。

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虽然引发了争议,但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和思考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法律概念。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当下,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养老方式,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共同去面对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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