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接下来,我们一起深入学习一下吧!
立法的目的
概念解析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Law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Law
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软暴力?
Law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手段。
亮点解读
亮点1: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充分运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相关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亮点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出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禁止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亮点3: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出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4: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等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5: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对相关涉案人员财产的调查、追缴、没收作出明确规定;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并加强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监管机制。
亮点6: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
有组织犯罪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我们应当积极支持打击有组织犯罪,如果发现自身或他人受到黑恶势力侵害,或是发现了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可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寻求帮助。期待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坚强后盾下,人人更加幸福、社会安定有序、环境风清气正、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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