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多晚,对于企业的疑问、诉求,他们总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无论针对企业还是嫌疑人,他们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承‘耐心、热心、细心’的服务,以实际行动释法明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采访团走进某汽车集团,该企业纪委副书记、法务处副处长胡安乐在谈到一起企业内部腐败案时,感触颇深。
据介绍,该企业是一家以客车、卡车等大型商用车为主要产品的民营企业集团,产品覆盖客车、卡车、工程机械、专用车和环卫设备。
葛某是该企业一名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仓库耗材、工具、劳保用品的收发、存放、管理。自2020年起,葛某利用车辆生产有物料损耗的漏洞,采取不记账或少记账方式,侵占其保管的车辆专用钻头,4年时间销赃金额72万余元。
“他用‘蚂蚁搬家式’,偷偷把丝锥、钻头等车间耗材带出车间并出售。”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康薇介绍,葛某每次从车间离开都会带走一点耗材,用工装外套盖住躲避检查。最后一次被发现,是他因为拿耗材声音过大,被巡逻的保安看到。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检察官提前介入,明确侦查方向,确定了葛某向4名收购耗材的人员销赃的数额,并计算出犯罪数额。最终,葛某承认了该犯罪数额。
针对该企业仓库管理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检察院向其制发检察建议。该企业经过整改管理制度,目前类似案件发案量明显下降。
此外,该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的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到企业开展案件庭审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采访过程中,胡安乐表示,对于企业而言,内部案件不仅仅导致经济损失,还会严重破坏企业的文化风气和廉洁纪律,严重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和队伍战斗力。在该企业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河南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给予了高度支持和关注,该企业将努力前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