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教育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新理念,积极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平山县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改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二十大以来,在学习宣传教育二十大精神基础上,对干部的学法用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把宪法、法律法规融入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并一再强调机关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努力成为具有法治思维、现代思维的干部。
积极落实《平山县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进行。在5月份,对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法律专业情况做了摸底统计,并在6月份,制定了平山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学法清单,对我局副科级以上领导成员进行针对性的法治培训。
从3月份开始,检查全县各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督促、指导全县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要求
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及“八五”普法要求,落实《平山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月份,刻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校园 法治护成长”活动光盘,并在全县学校发放推广;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月份,各学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教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5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社会财富的意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尊重、民众智慧得到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
6月份以来,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园,集中开展“两反两防”专题教育。进行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宣传教育,开展防溺水等安全防范教育活动。
8月份以来,对全县师生特别是学校管理人员、教师进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河北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以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9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进行宣传,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全体教师依法治教的业务水平;聘任司法局工作人员14人、律师108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开展“法治开学第一课”。
10月份,对《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进行宣传,全体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校园时时安全。
11月份,对《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有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12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宣传,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依法治教
(一)加强行政执法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平山县教育局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实现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
2.继续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上半年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将计划及实施方案公布在官方媒体,让人民群众明白,杜绝行政执法活动的暗箱操作。对回舍中心学校、古月中学、南甸中心学校和三汲中学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公示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各学校开展法治建设、学校安全、防火、“双减”、防溺水工作等抽查,确保学校安全平稳 。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治意识。今年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对11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网络培训并进行了考试,极大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
(二)坚持依法治教,逐步实现教育服务的公平化、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1.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社会关注、涉及公共利益的学校聘用保安公司、供暖公司、安保技术升级等招投标方式加强合法性审查、监督。
2.保障外来务工子女、易地搬迁人员子女公平入学;保障残障儿童到平山县特教学校就读,或者随班就读;实行严格的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政策,确保义务阶段学生正常入学;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推进,建设标准化学校等。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有效提高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有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开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督促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冀检发字〔2021〕93号文件要求,对今年新增的教职工进行了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与检察机关协作,推动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工作。
四、加强综合治理,实现校园治理的多元化协调
(一)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选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与政法机关在学校法治教育、青少年权益保护、校园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
(二)加强大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人民调解“三大三提升”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社会效用。
(三)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上报工作。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