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山区乡镇药房负责人约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2024年11月11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天华镇组织召开山区乡镇药房负责人约谈会。此次约谈会旨在督促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药房加快整改,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会议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省、市关于零售药房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求各药房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配备执业药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执业药师的配备工作,并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尽责;三是要加强药房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药房监督检查力度,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药房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继续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孙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