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关于遴选2024学年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后服务水平,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1号)、《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4]2号)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印发的《佛山市禅城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的课后服务,诚邀符合资质、经验丰富的机构参与竞选。具体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校内课后服务。
(二) 项目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项目的准入机构,为全校学生提供:
(1)文化艺术类拓展课程;
(2)体育类拓展课程;
(3)科创类拓展课程。
(三) 项目期限:
服务周期为一年,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项目要求
(一)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要求:
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及《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具有进校资质。
(二)项目服务要求:
1. 坚持公益普惠。第三方机构需坚持公益原则,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佛山市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
2. 签订服务协议。进校开展服务前,中选的第三方机构须按约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服务协议。
3. 建立评价机制。学校及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质量评估,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学期综合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终止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学校进行该课程项目的合作,学校可按程序重新遴选第三方社会机构。
遴选时间安排
1. 10月8日,学校在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2. 10月8日——10月9日,第三方机构报名、提交参与遴选资料,由我校家长代表和老师代表组成的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对已报名参加遴选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遴选。
提交资料
(一)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纸质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 《营业执照》
3. 法人代表的身份
4. 机构简介(纸质版)
5.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和收费标准
(二)资料递交的方式
1.递交资料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保安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红卫岗北31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2271913
申请人应按资料清单按顺序整理,全部采用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封面写上机构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资料递交截止期限:2024年10月9日上午11:00。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所有。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第三小学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