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对接《决定》在民生领域的各项改革部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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