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会昌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文摘   2024-12-19 11:52   江西  

关于招募会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赣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4〕36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我县计划实施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人数

全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5名,具体招募计划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后,不再聘用协检员。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5.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6.热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7.能灵活使用智能手机等相关的信息化设备软件;

8.会昌县户籍,优先本乡镇常住人员,男性不得超过50周岁(1974年9月及以后出生),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含临聘及返聘);

2.在读普通高校生;

3.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8.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招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凭且有一年以上一线兽医服务工作经验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乡镇聘用的村级防疫员、协检员。

三、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会昌县农业农村局304(会昌县岚山路6号)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到12月28日;

联系人:钟恺仪19917993141。

2.组织专家评审。召开会议,对报名人员的学历、技术专长等方面进行评审讨论。

3.评审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实行张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组织政审考察。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考察。

5.签订服务协议。政审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

四、服务任务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任务

1.宣传党的“三农”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

2.为实施地动物防疫和畜禽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及动物防疫技术帮扶服务;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5.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提升业务服务水平。

五、服务期待遇

招聘为乡镇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为非全职。服务期补助标准为1250元/月/人(1.5万元/年/人),不购买五险一金,不享受工会、伙食费、下乡费等福利待遇。

六、服务期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次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到期后,如未续签则自然终止。

(二)管理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招募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签订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对象、数量和效果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日常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监督。

(三)考核激励: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附件1:会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计划分配表.docx

附件2:会昌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docx

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昌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罗紫月
编审:黄清元
审核:邹松泉
总监:廖红波 邹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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