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莲花县教育局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巩固“双减”成果。现通报一起典型案例:
近期,接群众举报,我县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莲花县永安南路(原七音符场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七年级至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学科培训。经核查,情况属实,现场有40余名初中学生正在接受辅导。
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我局作出以下处理:责令该公司立即停办学科类辅导,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退还所收费用49500元,并由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不再违规举办类似培训。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办学“零容忍”。请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严格遵守“双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大家长应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共同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0799-7221223。
莲花县教育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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