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毫不手软纠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以作风持续向好引领营商环境持续向优。
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精准掌握政策,关键是把握好亲与清的关系,督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同企业主交往“亲而不清”,搞成了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背后存在利益勾兑问题;有的“清而不为”,打着从严旗号对企业退避三舍,实质是懒政怠政。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把人管死,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立足职责,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细化完善交往规范,引导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主交往,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推动者,当良好政治生态和风气的营造者、维护者。要以精准追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既“问”不为之责、乱为之过,又“容”无心之失、探索之误,严格不严苛、宽容不纵容,准确识别干部一心为公促进企业发展中出现的过失、先行先试推进改革中产生的失误,把“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营商环境建设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为企服务,凝聚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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