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对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起到了领航定向的重要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历史规律、理论基础、现实发展而提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具有突出的中国特征、鲜明的时代特色、重大的价值意蕴。
把握历史逻辑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中华文明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绵延5000多年至今未曾中断的灿烂文明。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中华文化、捍卫祖国统一、推动历史进步,在交往交流交融中逐渐形成了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千百年来,维护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始终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精神寄托、道德情感,始终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主流。
中华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以自在的形式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在近代以来的百年抗争中实现了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历史的传承与赓续,是遵从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
把握理论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巩固和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指明了党的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民族理论的发展,又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滋养。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融合”“民族平等”“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等民族理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天下观”“大一统”“和而不同”等理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脉。
一是大联合。马克思、恩格斯站在解放全人类的高度,主张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经过社会革命走向共产主义,最终形成“自由人的联合体”。打破民族之间的隔阂、封闭,实现民族之间的平等、联合,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主张。而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体建设,就成为走向未来“大同世界”的必要阶梯。
二是大团结。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国情,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前提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都把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作为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在认识上的不断深化。
▲10月1日,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各族群众在升国旗仪式后进行民族团结打跳活动。新华社发(赵庆祖摄)
三是大家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坚实的现实纽带,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割裂的整体。我们不仅要让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发展好,更要努力把这个大家庭建设好,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把握现实路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新征程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任务,要从以下方面着力做好相关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各族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特别是要加强基层政权、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力量建设,推进各项任务往实里抓、往细里做,使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加强中华民族史研究,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继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加快补齐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短板,稳步推进共同富裕。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从产业布局规划、文化品牌创建、医疗保障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社区生活建设等各个方面推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特别是要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
深化理论研究。立足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
加强思想教育。面向各族干部群众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2009年10月12日,方有富老人(左四)为小学生讲解民族团结誓词碑的故事。新华社记者 吉哲鹏 摄
改进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历史、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以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创新涉民族宣传的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拓宽传播渠道,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讲清楚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
(作者张冠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转载自:中国民族报
实习编辑|陈函爽
责任编辑|潘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