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体育工作既是强国事业,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的事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以体育健身活动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各族群众身心健康,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力量。
指导意见要求,到2030年,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显著成效,民族地区的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明显提升,高素质体育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实现民族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围绕着民族地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抓实一批中华传统体育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知名体育赛事,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组织一批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培育一批体育人才基地;各族群众的体育意识、健康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深度融合。
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加强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强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障;丰富各族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做好体育文宣工作,推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体育总局、国家民委、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关于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民(宗)委(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妇联: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体育工作既是强国事业,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的事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体育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以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以体育健身活动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各族群众身心健康,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力量。
到2030年,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显著成效,民族地区的体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明显提升,高素质体育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实现民族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围绕着民族地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抓实一批中华传统体育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知名体育赛事,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组织一批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培育一批体育人才基地;各族群众的体育意识、健康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深度融合。
二、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一)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整理中华体育文化资源和人文底蕴,深入挖掘、整理、打造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发挥体育文化的隐性润育作用,推动新时代中华体育精神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合。做强做大“中华体育精神颂”文化品牌,广泛开展中华体育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等优秀运动员的带动引领作用,走进民族地区讲述祖国培养、为国争光的体育故事,与民族地区各族群众一起互动、共享体育运动的激情和体育文化的魅力。
(二)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加强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用好体育类、民族类等学术期刊杂志平台,加强中华传统体育自身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加大科研力度,通过设立重大专项课题,举办专题研讨、高峰论坛等形式,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挖掘和研究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优秀基因和时代价值。
(三)加强中华体育精神培育,重视体育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重视体育院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思政课”建设,开设《中华体育精神颂》通识教育课程,教好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在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工作中突出中华体育精神的塑造。加强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在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开设中华传统体育类运动项目,组织开展面向各族青少年的中华传统体育夏令营和异地游学体验活动,把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全方位融入到体育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四)加强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整理工作,开发利用好中华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培育一批中华传统体育优秀非遗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制定“中华传统体育非遗传承发展规划”,建立“中华传统体育非遗数字资源库”,出版《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遗图典》等系列丛书。鼓励把民族地区的特色节日文化、自治州自治县成立逢十周年庆典等节庆活动与特色体育赛事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民族、民俗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和文化展演,将体育融入到民族地区的日常生活之中。鼓励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非遗传承人走进学校,让各族学生零距离感受中华传统体育的文化魅力,引导各族学生同心同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加强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强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障
(五)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民族地区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系统,准确掌握民族地区体育人才队伍状况。建立健全民族地区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引进机制和激励制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体育人才不足的现实问题。加大民族地区高层次体育领军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实施民族地区高层次体育领军人才领头雁培育行动,重点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优秀退役运动员等业务培训工作,将体育人才纳入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中。
(六)抓好民族地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培养体系。实施民族地区青少年体育优才成长行动计划,鼓励民族地区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支持民族地区选拔一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如“三大球”、田径、摔跤、射箭、越野滑雪等,建立科学规范、长期有效的选拔、培养和输送机制,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体育职业俱乐部等积极参与民族地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拓宽民族地区青少年优秀运动员的成才通道,提升民族地区青少年体育运动水平,扩大民族地区青少年体育人口。
(七)不断充实民族地区体育师资队伍,完善民族地区体育教师吸引留住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对民族地区体育教师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引导体育专门人才更好在民族地区基层就业创业,对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民族地区针对体育教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推动组团式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体育工作。
(八)加大民族地区体育志愿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民族地区体育志愿者招募、服务、激励、评价体系。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民族地区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体育三下乡”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民族地区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如赛事服务、健康教育、文化传播等,让体育与各族群众更近,让健康与各族群众更亲。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和经费支持方式,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培育和选树体育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增强民族地区体育志愿者为体育事业服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丰富各族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九)办好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突出政治性、文化性、群众性,立足“民族团结的盛会、群众体育的盛会”定位,着力深化活动内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不断完善规程规则,规范竞赛项目、优化表演项目,扩大各族群众参与度,提升赛事质量和影响力,打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发挥运动会“头雁效应”,引领各地办好本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展示活动。
(十)加强民族地区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充分挖掘和利用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特色,深入开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将体育健身活动融入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三项计划”。在“文化润疆”中注入体育元素,实施“民族地区体育浸润行动”,做好“文化润疆,体育先行”主题活动,重点组织开展民族地区面向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群体的健身娱乐活动。在全民健身大赛、社区运动会,以及主题示范活动中增加中华传统体育的内容。
(十一)实施民族地区“三大球”“冰雪运动”振兴战略。充分调动各级体育、民族工作部门和各级“三大球”协会、职业俱乐部以及社会力量等资源优势,加大对民族地区“三大球”的扶持力度,在场地设施供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训练竞赛制度创新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三大球”职业俱乐部积极开展、参与支持民族地区“三大球”县域联赛、村镇联赛、学校联赛等,夯实民族地区“三大球”普及与发展基础。在有条件的北方民族地区加大群众身边小型多样冰雪场地设施建设,深化“冰雪惠民计划”,培育推广区域冰雪品牌赛事,通过举办相关赛事活动,带动冰雪旅游、冰雪竞赛表演等业态发展。
五、推进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十二)落实“新时代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有针对性地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盘活民族地区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着力破解各族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补齐民族地区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的短板,重点推进民族地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化。
(十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各族群众的体育健康素养。推动民族地区体育行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体卫融合,支持在民族地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完善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做好“科学健身指导边疆行”等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地区各族群众体质测试工作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编制《体育健身指导手册》,为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推荐针对性强、实用价值高的体育健身方法。加强民族地区乡村医生体育运动知识和健身指导能力的培训。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老龄群体的身心关爱与健康服务工作。
(十四)加强中华民族特色体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民族地区体育文化繁荣和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引导体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向中华民族特色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体育+”和“+体育”的模式。加强民族地区户外露营地、健身步道、冰雪运动、森林康养等各类运动休闲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民族地区体育与文化、旅游、休闲、康养等深度融合。激活民族地区体育消费新热点,拓宽民族地区体育产业新空间,满足民族地区体育消费新需求。
六、做好体育文宣工作,推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与“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的内涵意义,加强体育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各项目运动队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中突出中华体育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建立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适时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和行业、地方新闻媒体开展调研采访活动,挖掘各地在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组织优秀运动员和体育界人士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在体育故事、冠军格言、优秀运动员采访、赛事标语等文宣工作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村BA”“村超”等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融入铸牢元素。通过优秀运动员讲好开学第一课、拍摄少数民族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为国出征影视作品等形式,扩大中华体育精神的影响力。在国际体育交流合作和体育对外交往活动中,宣传推广中华传统体育和中华体育精神。积极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推动包括武术、龙舟、围棋、舞龙舞狮、健身气功等在内的各民族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在多元体育文化活动中,提升中华传统体育文化传播效能。
(十六)加大民族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在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中,组织拍摄中华传统体育图片、纪录片。充分利用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栏、户外墙体、短视频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平台,植入体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元素的宣传内容。推动中国体育“两个博会”在民族地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用鲜活直观的体育历史文物和图片,全面介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
体育总局
国家民委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