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潍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及部分售卖点!

民生   2025-01-25 22:44   山东  

近日

潍坊公安再次发布

《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提醒大家

春节马上到了!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传统的庆祝方式!

燃放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应的燃放规定

那么哪些区域不能燃放呢?

一起来看看吧



潍坊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图源:潍坊公安)


原通告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RaMOxvtWq7jWiSndi_58A



01





禁止燃放区域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以下四条界线所围成的区域。

(一)北侧界线。自大圩河与青银高速交界处开始,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北海路,沿北海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盛泰街,沿盛泰街及其延伸线向东至浞河。


(二)东侧界线。自盛泰街延伸线与浞河交界处开始,沿浞河中心线向南至青银高速,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及延伸线,沿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转至高三路,沿高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梨园街,沿梨园街北侧路牙石向西至高二路,沿高二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宝通街,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安路,沿潍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潍胶路,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县南路,沿潍县南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八马路。


(三)南侧界线。自潍县南路与八马路交界处开始,沿八马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州路。


(四)西侧界线。自潍州路与八马路交界处开始,沿潍州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潍胶路,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机场路,沿机场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宝通街,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月河路,沿月河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仓南街,沿仓南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长松路,沿长松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胶济铁路,沿胶济铁路南侧护栏向西至大圩河,沿大圩河中心线向北至青银高速。


禁燃禁放区域示意图:


(图源:潍坊高新公安)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02





禁止燃放场所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电台、电视台、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六)山林、公共绿地、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03





违规处罚


违反《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04





其他


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此外

再来看看寒亭区和青州市的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吧!

👇


寒亭区202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公示

2025年,经过书面申请、资料审核、逐级审批等程序,全区共审批通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24个全部为常年零售经营点(经营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各零售经营点具体分布情况公示如下。

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区应急局举报电话:7260109,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7262110。



2025年度寒亭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办证汇总表


(图源:寒亭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http://htzqt.hanting.gov.cn/98/9828118/1872543666632003584.html


青州市202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点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书面申请、资料审核、培训考试合格、现场审查等程序,全市共审批通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81个,全部为常年零售经营点,现将各零售经营点具体分布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活动;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发现有违规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要积极向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青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青州市应急局举报电话:3252716。



青州市烟花爆竹零售店信息表


(上下滑动查看)






(图源:青州应急管理)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35Jpx0an0pXDjHWBV7Z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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