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不合格!涉丹阳多家商超、餐饮店

企业   2024-10-10 15:36   江苏  

近日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4年市级第二批

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

共检测42批次

 全部为不合格批次 

其中,

涉及丹阳多家商超、餐饮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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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本级第二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共42批次,全部为不合格批次。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结果涉及7大类食品,即餐饮食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调味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28批次、饮料2批次。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一、丹徒区新城福泰隆超市销售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润州区隆旺食品超市销售的木糖醇绿豆糕(绿豆味),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润州区北湖超市销售的水晶肴蹄(酱卤肉制品),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润州区悦之家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润州区果珍品果园销售的桑葚,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丹徒区上党家得惠超市销售的鲜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镇江京口润京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京口区优之鲜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京口区小鞠干货调料批发部销售的鼎风生粉(食用玉米淀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京口区妯娌鸭血粉丝红豆分店使用的勺子,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京口区老翟光禽店销售的八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的豇豆,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京口区满一屋食品店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京口区鲜菜园子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京口区黄猛百货超市销售的杨梅,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镇江市京口欧家乐购物中心学府路店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扬中市凤磊蔬菜店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扬中市凤磊蔬菜店销售的香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扬中市清银水果店销售的桑葚,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扬中市乐永家生活用品店销售的鲜牛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扬中市晨伟粥店使用的小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丹阳市界牌镇阿飞食杂店销售的粉皮(淀粉及淀粉制品),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丹阳市界牌镇果真好食品店销售的桂花香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氰霜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丹阳市界牌镇风之华果业经营部销售的苹果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丹阳市界牌镇惠亿源超市销售的盐汽水饮料(无糖型)(柠檬味),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丹阳市界牌镇金山城火锅店使用的调味碟(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丹阳市界牌镇小户馄饨店使用的饭碗(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丹阳市界牌向日葵幼儿园的鸡蛋,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氟苯尼考;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丹阳市界牌镇千百惠超市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丹阳市界牌镇杨卫蔬菜店销售的甜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丹阳市云阳镇常氏蔬果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鲜大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除虫脲;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三、镇江新区丁卯多财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四、镇江高新区黄双琴百货店销售的鲜百合250克,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 Cd 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五、镇江新区丁卯惠众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芒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六、镇江新区丁卯春梅水果店销售的杨梅,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七、句容市下蜀镇亚楠水果店销售的香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八、句容市伊甯大碗皮肚面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消毒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九、句容市进阳汉堡店煎炸过程用油,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十、句容市美和享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十一、句容市优你旺超市销售的桑葚盒装,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十二、句容市崇明街道绿之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

一、二氧化碳气容量

二氧化碳气容量是评价碳酸饮料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其高低影响产品风味,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爽口感。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需要达到一定的含量,才能使碳酸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还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功能,人饮用后可以通过蒸发带走热量起到降温作用。《碳酸饮料(汽水)》(GB/T 10792-2008)中规定,碳酸饮料中二氧化碳气容量(20℃)应≥ 1.5 倍。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会影响碳酸饮料口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过程中设备性能出问题。

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出标准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三、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SO2残留量计)在茶叶及相关制品中不得使用;在食用淀粉中应≤0.03g/kg;在香辛料调味品中应≤0.15g/kg。枸杞(代用茶)检出二氧化硫、食用淀粉以及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说明生产者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二氧化硫所致。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菌落总数的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0000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五、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0CFU/g的,且超过10CFU/g的样品数量不得超过2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0CFU/g的,且超过10CFU/g的样品数量不得超过2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cm2)。熟肉制品、膨化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餐饮具中检测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彻底,以及在保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六、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水果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生姜、香蕉、豇豆、甜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七、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3mg/kg;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生姜、香蕉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允许使用范围,其中不包括新鲜水果。桑葚、杨梅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

九、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了糖精钠的允许使用范围,其中不包括新鲜水果。桑葚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增加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甜蜜素的允许使用范围,其中不包括新鲜水果。桑葚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增加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十一、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百合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鲜百合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十二、总汞(以Hg计)

汞是一种毒性较大、熔点低、易挥发的银色液体金属,俗称水银。食品中的汞元素主要以金属汞、无机汞和有机汞的形态存在,其对人体的毒性大小与其存在形态密切相关,危害较大的是有机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在新鲜蔬菜中总汞(以Hg计)限量值为0.01mg/kg。鲜百合中总汞(以Hg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含汞农药,或者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汞。

十三、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在淡水鱼和其它动物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鳊鱼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十四、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检出氟苯尼考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鲜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氟苯尼考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十五、多西环素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禽蛋中高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鸡蛋中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多西环素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十六、腈苯唑

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类内吸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腈苯唑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腈苯唑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十七、克伦特罗

克伦特罗是β-兴奋剂的一种,俗称“瘦肉精”。可促进动物体内蛋白质的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将克伦特罗列入。鲜牛肉中检出克伦特罗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提高瘦肉率,违法添加了克伦特罗导致;也可能是购置的饲料中含有该物质所致。

十八、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规定,粉丝、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最大限量值为200mg/kg(干样品,以Al计)。粉丝粉皮产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也可能是厂家使用的原料(食用淀粉)受环境原因影响,天然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

十九、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要标志。如果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豌豆等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最大限量值为≤3mg/g。豌豆中酸价超标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储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的酸价大限量值为≤5mg/g。

二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应不得检出。各类餐饮具(如:筷子、碗、碟)的检出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

二十一、氰霜唑

氰霜唑为叶面和土壤施用的预防性杀菌剂,具有残效性,耐雨水冲刷,有中度层间传导和治疗活性,防治卵菌和根肿菌导致的病害。该杀菌剂,经口毒性低,一般对皮肤有刺激性。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氰霜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氰霜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氰霜唑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氰霜唑在荔枝中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十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都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氯氟氰菊酯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高效氯氰菊酯主要防治农作物上发生的鳞翅目害虫,具有杀虫谱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但长期使用易对其产生抗性,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及害螨有一定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荔枝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十三、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产生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十四、除虫脲

除虫脲是属内吸性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除虫脲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除虫脲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除虫脲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除虫脲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二十五、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杀菌谱广,能有效防治多种病害。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荔枝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在芒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来源: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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