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县范围内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商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遵纪守法,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5.重视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业务,具有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监督业务能力;
6.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执法监督公信力的。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积极监督全县范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时,及时提供问题线索,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及时反映全县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
(五)应邀参加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调查;
(六)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相关会议;
(七)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采取公民自荐、组织推荐和县司法局定向邀请等方式。申请人需填写《信丰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复印件)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件方式(签名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县司法局125室。
(三)审核。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在征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候选人意见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发放聘书。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聘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聘任期限。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选任;选任期届满未续任的,自然解除。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联系人:黄翔
联系电话:0797-3334778
邮箱:xinfengfzb@163.com
地址:信丰县司法局125室(县政中心B栋)
附件:信丰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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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信丰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