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司另外一例无身份的客户在等待了将近10个月后,成功获得了三年的4号签证。
案件类型
申请类别: 基于人道主义原因的居留申请(the Humanitarian Leave to Remain application)- Written representations to the Minister under Section 3 of thelmmigration Act 1999 (as amended)
客户情况: 申请时客户在爱尔兰无身份大约5年,最初被一家其他机构递交了“大赦”申请,但文件递交地随意且无法律根据(因为大赦时间已过)没有充分提供完整文件和信息,从最开始就没有制定合理的合法化方案,导致部长以他在爱尔兰无合法身份的理由,导致客户收到了驱逐出境提案 "proposal to deport" - 也就是政府提议要有驱逐客户的打算。 在收到该信件后,15天之内,我司为客户递交了反对驱逐出境的陈述 ---根据1999 年法案第 3(3)(a) 条提出反对驱逐出境的陈述,并向部长提供他们希望部长在决定签发驱逐令或批准驱逐令时考虑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简而言之,在客户面临被驱逐的边缘过程中,我们又协助客户向政府递交了基于人道主义原因的居留申请,最终客户成功拿到了4号签证。
文件情况: 客户在另一家机构申请时,只递交了几份文件,拒签是意料之中的,该机构并未将客户整体的生活情况和职业前景以及在爱尔兰的家庭情况详细解释,而我司在给客户做申请时,整理了客户在爱尔兰的所有文件以及其伴侣的文件,以及其朋友、同事和国内家人的文件和信息,综合了所有人道主义因素,递交了接近30多份全面的文件和详细的信息,期间一直协助客户跟进案件,最终成功下签。
结语:对我我司来说,只是上千个案子中的一个常规案子,而对于客户本来和其家人来说,便是非常好的消息,获得身份后,客户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回一趟国内啦。再次恭喜客户。
对于无身份的移民决定寻求身份合法化的那一刻起,一定要谨慎选择方案和准备材料,找到专业人士,制定最可靠的申请方案,切勿大意、随意,一旦失策,申请人便有可能收到驱逐提议,最终可能导致驱逐令正式下达,终身不得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