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眼了!老二签下“生老病死与己无关”的拒养协议后,还能起诉老大争遗产

体娱   2024-10-22 19:26   广东  

近期,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颇具启示意义的继承案件。



案件主人公为九十高龄的王大娘,及其双胞胎子嗣朱大与朱二。


曾经,两兄弟尚能维持和睦,依序照料年迈的母亲,然而,自2018年起,一切和谐景象戛然而止。


朱二与母亲爆发激烈争执后,其妻代为拟定了一份协议,言明朱二退还两万元后,将不再承担母亲的任何赡养责任。



朱大与朱二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随后朱大将母亲接至家中。


此后的六年时光里,母亲的疾病与治疗,均由朱大一力承担,直至今年二月,王大娘仙逝,丧事亦由朱大全权处理。


然而,丧事甫毕,朱二便以法定继承人之名,提出分割遗产的要求,金额高达十二万元。


他声称,自2012年起,母亲所在村组多次征地,2018年前的征地补偿款由他领取,而之后的十九万余元则被朱大所得。


此外,母亲逝世后,尚有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合计五万七千余元。


朱二认为,即便母亲未立遗嘱,他作为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分得半数遗产。


面对朱二的无理诉求,朱大当庭予以严厉反驳。


他指出,除那两万元外,朱二六年间未再支付任何赡养费用。



尤其自2021年起,母亲罹患老年痴呆,生活无法自理,亟需全天候看护与药物治疗,而朱二却置若罔闻。


朱大还强调,他为母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治病购药及办理丧事的开支,已远超征地补偿款与抚恤金之和。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朱大所取得的十九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已因母亲的医疗与照顾等事宜超额支出。


抚恤金则非遗产范畴,而是近亲属共有的财产,且已用尽。


再者,朱二迫使母亲签署“生老病死与己无关”的协议,实则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此举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与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因此,法院未予支持朱二的诉讼请求。朱二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



此案不仅关乎继承权益的纷争,更是对孝道的一次深刻考验,同母所生,两兄弟在母亲晚年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


朱大的竭诚尽孝与朱二的冷漠无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不禁令人感慨,孝道的践行,如今已更多地取决于个人的道德品质。


类似的事件并非个例。


在陕西渭南,一名32岁的男子因对生活现状不满,对双亲心生怨恨,竟蓄意杀害父母,妄图以他们的生命换取金钱。


他为父母投保,网购毒药,趁父母前来探望之际,将毒药混入食物与水中,亲眼目睹双亲饮下后痛苦离世,随后伪造煤气中毒的假象,其行为令人发指。



人生如白驹过隙,我们终将步入暮年,而我们的子女也将沿着我们的足迹成长。


因此,我们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让子女自幼便懂得孝顺父母的重要性。


唯有如此,方能避免我们晚年之时,也收到那份“生老病死与己无关”的冷漠协议。


孝道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人应具备的基本品质。


它不仅是对父母的尊敬与关爱,更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份满足与安宁。


因此,我们应从当下做起,从细微之处着手,用心去感受并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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