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一封信
立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安立山分局举报电话:110
区应急局举报及值班电话:6599997,726999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2206447
请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店(点)根据燃放所需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储存,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
立山区共设立临时销售点21个,原则上设置在禁放区域外。为方便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在3个集中燃放点就近设立5个临时销售点(太平交通岗西空地、时代家园北空地、眼镜湖东山林语空地、鞍钢景园西南角空地、立山广场大药房前空地),并在允许燃放时间段内向广大市民销售。
立山区禁止燃放区域为:万水河(劳动路桥至调军台桥段)以南、以西区域,自由东街隧道以北区域,莘英路至彩虹桥以西区域,园林大道至绿之源小区东北区域,通山街(鞍钢体育馆门前)至建国大道交叉口以北区域,建国大道(至劳动路桥)以东区域(详见附图)。
为方便居民,立山区禁放区域内设置3个集中燃放地点,分别为:
(1)立山区孟泰公园正门
(2)鞍钢体育馆正门
(3)北方晨报北侧空地(建国大道东、通山街北,光明街南)
禁放区域外立山区居民倡导集中燃放,可以选择在万水河东北岸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投掷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公共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市、区两级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1.认真阅读警示语,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
2.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有大人看管,家长要叮嘱、教育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能玩火。
3.在安全区域和指定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1.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做到文明、安全、环保燃放。
2.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投掷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给予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祝全区人民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立山区应急管理局谨向全区人民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与最美好的新春祝愿!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矢志不渝地坚守在安全生产的第一线,并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庄严承诺,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繁荣的生活环境,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安心享受节日的喜悦,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愿新年的钟声敲响幸福之门,让安全之光照亮立山的每一个角落,祝愿立山区人民蛇年大吉,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