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双鸭山市反馈督察情况

政务   2024-10-21 21:03   黑龙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双鸭山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21日向双鸭山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副组长刘晓东通报督察情况,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邵国强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宫镇江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双鸭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双鸭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坚持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建立“生态总长制”新模式。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积极探索生态功能修复同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3年达到“十四五”目标。

督察指出,双鸭山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积极进展,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与省委推进美丽龙江、绿色龙江建设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相比,工作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统筹推进绿色转型发展迟缓,安邦河流域整治成效还不够明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仍需加强,对黑土耕地、林地、地下水资源等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仍然不够,相关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建筑垃圾治理等工作推进缓慢,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洗煤等部分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修复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管理等重点领域治理能力仍需加强。

督察要求,双鸭山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精神,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要认真办理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双鸭山市委、市政府要应根据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迅速组织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邵国强表示,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对督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两山”理念,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扎实做到全面整改、科学整改、彻底整改,全力以赴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落细任务,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通过这次督察“体检”,找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的“顽疾”“病灶”,堵住监管漏洞,补齐环境短板,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健全一套体系,实现系统治理、整体提升。要进一步打好“生态牌”、走好“绿色路”、捧牢“金饭碗”、绘好“美丽篇”,不断擦亮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建设的“生态名片”,为建设美丽龙江、绿色龙江贡献双鸭山力量。

反馈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双鸭山市各县区设分会场。

记者 于博/文 王浩宇/摄



编辑: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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