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陇南市委批准,陇南市纪委监委对西和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杨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滥发补助,改变公务行程变相公款旅游,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无视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大肆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陇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勤开除党籍处分;由陇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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