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集中整治以来,洪洞县住建局聚焦“民之关切”,深入推动开展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解决侵占业主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小区居民的“糟心事”,许多小区当初建设时电力没有移交,致使物业公司收取电费时存在多收的问题。电力部门一度电0.475元,但物业公司往往收取0.5元以上甚至0.6元,甚至有部分小区将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取。洪洞县住建局在获悉这一情况后,联系电力部门,与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多次协商,为两个小区接入了大电,3091户业主业主实现了足不出户交电费,每年节省多支出费用40890余元。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第一批正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