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委政法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2024年度“政法综治江淮行”集中采访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多家中央驻皖、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围绕“政法工作现代化绘就平安新图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谱写政法工作现代化安徽篇章”这一主题,聚焦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奋力谱写政法工作现代化安徽篇章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效,深入基层一线,走进干警群众,采写推出一批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报道,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营造了良好政法舆论环境。
今天,“安徽政法”推出第19篇报道,以飨读者。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11月27日,2024年度“政法综治江淮行”采访团走进马鞍山市,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自觉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治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
马鞍山市拥有79.12公里长江岸线和14条通江河流,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滨江港口城市,在“长江大保护”方面地位凸显、作用突出、责任重大。
近年来,马鞍山市围绕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该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 “两山理念”,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环境,严厉惩处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和侵权行为,探索生态环境源头治理。
鱼翔浅底,江豚频现江面,一阵风来,芦苇如江浪般起伏。
青山绿水的背后,离不开司法护航。涉及长江流域环境纠纷案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环境要素生态功能和价值的经济评价,以及环境污染行为和环境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2020年4月,公益组织诉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中,马鞍山中院发现该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存在超标排放、裸露固废、排放污水等问题。由于生态环境损害直接发生于生态环境,单纯以承担货币为主的救济模式无法彻底解决环境侵权对责任实现方式的特殊需求,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多次与相关公司及部门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在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基础上,另行承担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并承诺今后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单位能耗,实现低碳效益。
近五年来,马鞍山全市法院共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6件。其中,2021年来全市法院实现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在一审阶段磋商机制介入“全覆盖”。
对待涉生态保护案件,马鞍山市法院没有一判了之、一罚了之,而是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为汇聚长江生态保护合力,推动渔业种群和渔业蕴藏量自然增长,2020年马鞍山中院、当涂县法院在姑溪河共同设立马鞍山市首家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这也是全省法院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马鞍山市两级法院将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在理念更新、机制创新、司法协作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化执法司法协同,共绘美丽长江生态新画卷。
作者: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