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42.4亿元,系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集水资源区域一体化管理,生产、运营、服务与资本一体化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供水事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具备团队意识,诚实守信;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详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4.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真实个人信息,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个人简历,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集团任何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8:00至11月2日18:00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24-228138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采取笔试及面试测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性质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测试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务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法规、企业管理知识、综合写作能力,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岗位(如要求具有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特种证件或岗位工资水平低于社会工资水平)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4、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或笔试、实操、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各测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未回复短信者,视为放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四〕确定候选人
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候选人员。若分数相同先比较任职资格条件中是否具有优先条件;若优先条件相同,按照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确定候选人员。
(五)组织考察
对候选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的真实性、过往的工作背景、有无不良记录、能力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和核实。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被强制戒毒的人员、曾被严重行政处罚给企业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档案中存在不良记录、本人与提供信息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存在影响工作履职的差异、工作表现存在严重负面评价等信息时,且本人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发现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如:传染病、肺外结核病、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情形的不予录用。
(七)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30天)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至五年,试用期六个月。
录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空缺,在组织考察合格的候选人中,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招,并履行相关程序。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集团薪酬标准进行核定,试用期薪酬标准为转正后工资的80%。
(二)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自愿参加集团企业年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及集团相关福利。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网络报名二维码(在其中一个端口报名即可)
根据工作实际,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42.4亿元,系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集水资源区域一体化管理,生产、运营、服务与资本一体化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供水事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具备团队意识,诚实守信;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详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4.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真实个人信息,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个人简历,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恶意注册干扰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集团任何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8:00至11月2日18:00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24-228138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采取笔试及面试测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性质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测试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务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法规、企业管理知识、综合写作能力,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岗位(如要求具有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特种证件或岗位工资水平低于社会工资水平)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4、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或笔试、实操、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各测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未回复短信者,视为放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四〕确定候选人
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候选人员。若分数相同先比较任职资格条件中是否具有优先条件;若优先条件相同,按照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确定候选人员。
(五)组织考察
对候选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的真实性、过往的工作背景、有无不良记录、能力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和核实。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被强制戒毒的人员、曾被严重行政处罚给企业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档案中存在不良记录、本人与提供信息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存在影响工作履职的差异、工作表现存在严重负面评价等信息时,且本人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发现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如:传染病、肺外结核病、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情形的不予录用。
(七)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30天)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至五年,试用期六个月。
录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空缺,在组织考察合格的候选人中,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补招,并履行相关程序。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集团薪酬标准进行核定,试用期薪酬标准为转正后工资的80%。
(二)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自愿参加集团企业年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及集团相关福利。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网络报名二维码(在其中一个端口报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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