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文摘   2024-11-04 15:31   天津  


招生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我院计划分别于秋季学期(2024年12月-2025年1月)和春季学期(2025年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安排以届时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 给出具体分数(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进行集中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反馈。

      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考生在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情况和排名;(20%)

(2)考生在报考领域的相关科研成绩和学术水平,例如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科研获奖等内容;(20%)

(3)考生报考材料完整,写作规范,语言准确,逻辑清晰,研究计划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较高;(20%)

(4)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40%)

     2.现场确认

     学院将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见《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 :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1.满足下述认定条件之一,可以免于英语测试(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成绩有效):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560分);

(3)雅思6分以上;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或者硕士学位。

     2.对不满足上述认定标准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国语考核,考核方式为3分钟英语的自我介绍。

     3.只有达到上述英语初审标准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考核环节,上述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环节与方式

(1)英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口语、翻译能力等。

(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硕士或工作期间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等。

(3)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交叉学科知识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把握能力等。

(4)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科研素质、团队意识和实验技能、科研敏感性和创新意识等。

     2.计分办法

(1)每个考核环节计分均为百分制。

(2)考生总成绩=英语测试*20%+专业基础测试*20%+专业综合测试*3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30%。      


C.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1)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环节,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核环节各单项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否则认定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3)以报考导师志愿优先,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调剂原则

     若博士名额仍有空缺时,上线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进行调剂,经调剂志愿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被录取,否则将不予录取。



六、监督机制

     1.生命科学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2.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3.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电话:022-27403906;

      邮箱:smxyzs@126.com。 



七、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15教学楼

     邮编:300072

     联系电话:022-27403906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smxyzs@126.com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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