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乐县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
为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落实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任务,现将南乐县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1.补贴人员:凡在我县域内购买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补贴对象:本次商品房指2024年12月12日(含当日)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并在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纳税人。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为提高办事效率,契税缴纳采取现场缴纳方式:
1.办理地址:县大数据中心政务大厅税收征收窗口(地址:一行路与木伦河路交叉口东北侧)。
2.纳税人需携带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联系电话,用于办理补贴。同时,纳税人应携带有足够余额的银行卡用于缴纳契税,并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3.契税缴纳按照适用税率
四、补贴资金发放
由税务部门征收契税时收齐补贴资料(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发票复印件、联系电话),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传递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纳税人不需要再去窗口申报补贴。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93-6255028
六、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南乐县财政局
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濮阳敬业网”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涉及作品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公众号
编辑:呐 龑
初审:柴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