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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一)毕业申报。12月3日9:00至13日11:00,考生本人登录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nzkks.hneao.cn,以下简称“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毕业申请。
1.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市(州)教育考试院、县(市区)自考部门或主考学校(以下统称“单位”),一经选定无法更改。考生选择的单位也是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档案)的唯一单位。
2.考生因本人遗漏申请、成绩填写错误、上传附件不齐全(特殊专业按专业计划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等材料)、前置学历不符、照片不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鉴定表不符合要求、身份基本信息比对未通过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再办理。
(二)毕业审核。12月4日至13日15:00,各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实时查看审核进度。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毕业申请时选择的单位。
1.请考生密切关注本人毕业申请的初审状态,初审通过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7:00),未进行网上支付的申请数据为无效数据,不参与本次省级审核。
2.网上支付成功后,凡申请数据被审核过的,即使最终审核未通过而“退档”,考生所交审定费一概不退,且不能作为再次参加毕业申请审核的费用抵扣。
3.终审结果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
二、毕业申请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前置学历验证。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在毕业申请时扫描二维码验证前置学历。学信网无专科及以上毕业信息,或者无专科以上(不含专科)结业信息的,本次不受理申请。学信网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身份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与本次申请本科毕业身份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中先进行“毕业申请申诉”,并上传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变更证明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毕业申请结束前交予毕业申请时选择的单位(如县(市区)自考部门、主考学校等)以免影响毕业审核,原件不予退回,申诉成功后方可以申请毕业。
(二)思想品德鉴定。所有考生必须上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考生可以提前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中的“毕业管理”栏下载(每位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都有自己的防伪码,请考生务必登录自己的账号下载表格),用A4纸张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无鉴定单位公章无效)。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将在领取毕业证时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并封存到考生档案袋中。
(三)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具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申请多准考证号合并,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四)课程免考确认。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要求,考生如有课程免考须在11月25日前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完成申请手续,毕业审核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确认,终审未通过的课程免考不予认可。考生申请毕业时“湖南自考服务平台”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记录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含民族、政治面貌、照片等),以免造成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信息错误。通过毕业审核且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身份证号码、姓名、照片等信息。
(二)照片检测不通过的考生,须先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中的“变更考籍信息”栏申请照片变更,待照片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再继续毕业申请。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需严格遵循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2),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须满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的要求(部分课程按照《2024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调整及学分变动情况表》确定的对应关系进行顶替),并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论文等)。同一专业不能申请多个主考学校(含外省已毕业的专业,不能再次在我省申请同一个专业毕业)。
(四)《毕业生登记表(一)》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新专业代码和名称执行。
(五)已经停考且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见附件3),在籍考生只能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
(六)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再次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份基本信息比对,因身份基本信息比对未通过的,将取消本期毕业资格。
附件: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思想品德鉴定表》(模板)
2.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及停止办证专业列表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