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根据《昌都市学校国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临时聘用退役军人为第一批国防教育校外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
本次计划临时聘用4名退役军人为第一批国防教育校外辅导员,服务于洛隆县初级中学(2名)和洛隆县康沙镇小学(2名)。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洛隆县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国防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关心青少年成长,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一定的军事素养和军事知识,熟悉军事技能训练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与青少年进行有效的互动和交流。
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组织考核,确保应聘者政治合格,无不良政治记录。
三、岗位职责
(一)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1.协助学校制定国防教育计划和方案,向学生普及国防知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实践活动。
(二)思想道德引导
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聘用期限
本次聘用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再协商续聘事宜。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洛隆县国防教育校外辅导员招聘报名考察表》,并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德艺体卫安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军事素养、教育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国防教育知识问答、模拟授课等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三)公示
将面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
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公示有异议者(查证属实的)和体检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临时聘用协议。
七、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按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发放劳务报酬。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期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提供必要的餐饮、住宿等工作保障。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聘用期间,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况,将解除聘用协议。
3.本次临时聘用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洛隆县教育局所有。
洛隆县国防教育校外辅导员招聘报名考察表
来源:局德艺体卫安办
编辑(初审):拉巴次仁、唐瑜
复审:邱谦
终审:李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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