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执行悬赏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46期)
悬赏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47期)
悬赏公告
张店区法院在执行翟淑娟与翟淑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翟淑华未履行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303民初125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翟淑娟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翟淑华,女,1964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庄乡张庄村4组6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02196410244842。
执行案号:(2024)鲁0303执2468号
执行依据:(2023)鲁0303民初1254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96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3-2806378
联系人:李法官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源:张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