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日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该厅联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发布《关于增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新增15类家电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通知》明确
新增品类包括取暖器、电饭煲、电压力锅、空气炸锅、空气净化器、微波炉、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按摩椅(含按摩器)、吸尘器、衣物熨烫机、打印机、茶吧机、电磁炉、咖啡机、擦玻璃机器人。
《通知》指出
各地要加快扩充符合新增品类销售主体的数量,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对报名的销售主体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应入尽入,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销售主体品牌授权或资质证明不作为销售主体参与活动的强制条件,品牌授权或资质证明不需要向服务平台反馈,仅作为各地选取销售主体的参考。
各市要采取先行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的方式,实行滚动清算,加快资金清算频次,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减轻企业垫资压力,畅通消费品以旧换新渠道,确保国家政策高效落地,更好发挥惠民生促消费作用。
编辑 | 李 尧
校对 | 仝煜熠 谭梦婧